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编号:临 2023-044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 2022 年度业绩补偿方案
(资料图片)
及回购并注销股份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组业绩实现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
验,公司 2020 年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渤海石化”
)2020-2022 年三年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6,261.91 万元,业绩承诺实现率为
业绩补偿方案: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渤
化集团”)同意以所持公司股份进行业绩补偿,补偿股份总数为
)
以总价 1.00 元人民币进行回购。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 2022 年度业绩补偿方案及
回购并注销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渤化集团根据与公司签署的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二)》及《盈利补偿协议》履行
业绩补偿的义务。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重组事项概述及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同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
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过了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补充协议》。
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方案,并同意豁免渤化集团的要约收
购义务。
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
、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加期资产评估报告
和盈利预测商定程序报告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
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二)》及《盈利补
偿协议》,确定置入标的在 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的承诺
净利润每年分别不少于人民币 23,033.28 万元、23,585.51 万元和
卡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 号),同意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办理完毕本
次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
现情况的议案》。
具体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相
关公告。
二、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约定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津磁卡”,系公司前身)与渤化集团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协议补充协议》。2019 年 9 月 23 日,天津磁卡与渤化集团签署了《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二)》及《盈利补偿协议》
。
(二)补偿方式
如渤海石化在保证期间经审计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
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渤化集团应以其在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中取得的对价股份进行补偿,对价股份不足以补偿的,渤化
集团应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三)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
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保证期间累积承诺净利润总数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标的资产总对价-已补偿金额。
渤化集团每年应补偿股份数量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标的股份的发行价格。
(四)补偿金额的调整
天津磁卡在承诺期内实施送股、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补偿
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
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天津磁卡就补偿股份数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由渤化集团中补偿
股份义务人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
分配的现金股利×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
(五)减值测试后的补偿事宜
保证期间届满后,天津磁卡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
,如标
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渤化集团保证期间累积已补偿的股份价值(补偿
的股份数量×发行价格)+保证期间已补偿的现金总额(如有)
,则
由渤化集团向天津磁卡另行补偿,具体补偿金额计算方式如下:
应补偿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累积已补偿金额。标的资产
期末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交易对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假设自
交割日至减值测试基准日期间标的资产未受到股东增资、减资、接受
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减值测试补偿时,应补偿金额应先由渤化集团以其在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中取得的对价股份进行补偿,股份补偿数量=应补偿的金
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若渤化集团持有的本次
发行股份数不足以补偿的,则差额部分应由渤化集团以现金进行补偿。
三、重组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内容及完成情况
基于公司 2019 年 9 月与渤化集团签署的《发行股东购买资议补
充协议(二)
》《盈利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重组置入标的 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每年分别不少于人民币
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23]
第 31-00010 号《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核验,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置入标的渤海石化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分别为 30,783.90 万元、
单位:万元
期间 承诺净利润 实现净利润 实现率
合计 69,773.34 56,261.91 80.64%
四、重组置入标的减值测试情况
鉴于补偿期限已届满,根据《发行股东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
(二)
》《盈利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公司已聘请资产评估机构
对渤海石化的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
值测试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3]第 31-00079 号)表明不存在减
值情形,渤化集团无需进行减值补偿。
五、因业绩承诺未完成需补偿的股份
根据《发行股东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二)》
《盈利补偿协议》
及相关补充协议的约定,因重组置入标的未完成 2020-2022 年度业绩
承诺,渤化集团应以其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取得的对价股份进
行补偿。具体应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如下:
业绩承诺方 补偿方式 补偿股数(股)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补偿 75,742,364
六、回购与注销股份的有关安排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约定,上述补偿股份将由公司以总
价人民币 1.00 元向业绩承诺方定向回购,并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本
次 回 购 股 份 注 销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185,787,580 股 减 少 至
业绩补偿涉及的股份回购及注销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有关
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向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资本减资手续。
七、业绩补偿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补偿采用股份补偿方式,业绩补偿方案的实施有
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2)相关业绩补偿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债权
人公告等一系列手续,最终结果及具体时间进展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积极推动该项工作的落实,及时依规披露有关信息。
(3)因已知信息范围、时限相对有限,仍可能存在未被准确判
断或充分识别的风险,公司提醒投资者应根据实际市场情况理性做出
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八、审核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未能完成 2020-2022 年度业绩承诺,根据《发行股东购买资
产协议补充协议(二)
》《盈利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公司董事
会审议的业绩补偿方案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
次业绩补偿方案实施的相关事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授权公司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业绩补偿方案实施有利于推动该事项的落实,符
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经审议、核查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 2022
年度业绩补偿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补偿方案内容及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证监会相关规定和业绩承诺约定。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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