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余东明 实习生 张若琂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了解到,该局将法治公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围绕公安“执法全生命周期管理”,深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应用,创新了一系列机制办法。其中针对办案单位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要求逐一列举审查重点和内容,指导办案单位从程序、实体、侦查、审讯等方面开展反查,举一反三改进执法工作。
据悉,青浦分局坚持问题导向,从执法办案环节入手,加强案管组织建设,强化案件审核前置把控,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青浦分局实现案管室(组)建设全覆盖,在分局经侦、治安、刑侦、交警4家业务支队和18家派出所全面建成标准化案管室(组),做到“人、案、物、卷、场所、警情”全量监督纳管,严格落实执法问题响应处置闭环管理。
同时,青浦分局试点推广“派驻法制员”制度,公开遴选了22名具备较强法律素养和丰富办案经验的民警担任法制员,派驻各案管室(组),对一般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出初审意见,有效推动法制部门从事后监督向事前预防、事中把控转变。
此外,青浦分局还建立了公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与区检察院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配备2名专职人员,每日全程跟踪在办案件情况,针对检察机关退回后未再移送的案件,加大会商频次和检查力度,指导各办案单位针对性提升搜证能力水平。
为保障群众在案件处理后的知情权、申诉权,青浦分局探索打造行政争议前置解决平台,结合青浦区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成立“行政争议一站式服务点”,已成功接待化解公安行政争议15起,实现行政复议、诉讼“双降”目标。
青浦分局大力推进“阳光警务”建设,在依规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基础上,完善案件办理、执法结果告知制度,健全“行政诉讼反查机制”。该局针对办案单位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制定下发《行政诉讼案件自查表》,逐一列举审查重点和内容,指导办案单位从程序、实体、侦查、审讯等方面开展反查,举一反三改进执法工作。
2022年,青浦分局执法质量考评得分名列地区分局前列,行政复议数和诉讼数分别同比下降64.2%、63.6%,分局崧润路派出所成为上海6家获评“全国执法示范单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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