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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再收大额罚单!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近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拉卡拉”)因有三项违法行为,被罚款万元。
具体来看,拉卡拉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以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时任拉卡拉副总裁的吴某对拉卡拉以上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万元。
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对记者分析指出,只要涉及到商户和支付通道的,央行发布的管理办法中均有支付机构履行KYC(了解客户)责任的相关规定。如果支付机构没有履行这类责任,则很有可能被一些黄赌毒或者违法违规平台利用支付通道进行资金转移,性质相对来讲比较严重,一般来讲如果情节不是很严重,也不会受到较大金额的罚款。拉卡拉违规这几项内容均为央行重点处罚行为,拉卡拉持续违规说明对此类问题重视程度仍然需要提高。
实际上,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早在2021年12月1日就对拉卡拉开出大额罚单。彼时,拉卡拉存在违反外包管理规定;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要求;未按规定设置收单银行结算账户;未落实本地化经营要求;未与商户签订受理协议;未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未留存商户培训材料的违法违规行为。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拉卡拉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万元,并处罚款350万元,罚没合计万元。时任拉卡拉副总裁宁一丁对拉卡拉违反外包管理规定,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要求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5万元。
官网介绍,拉卡拉成立于2005年,是首批于2011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于2019年4月25日登陆深交所。作为商户数字化经营服务商,业务覆盖商超、社区零售店、物流、餐饮、物业、贸易、保险等行业,在全国各省、直辖市以及主要的二级城市均设置有分支机构,业务规模位居行业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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