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桂林
一男子因纵火被法院判处
(相关资料图)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事件回顾
2023年1月9日0时许
广西桂林资源县丹霞路
一辆小轿车突然起火
接警后
消防员快速赶到现场将火扑灭
经消防部门火灾调查员调查询问
现场勘验及调取现场视频监控后
认定该起火灾有故意放火嫌疑
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民警经过
走访、询问、调查
最终确定了纵火嫌疑人
3月3日
派出所民警将纵火嫌疑人抓获
近日
该男子被法院判处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根据调查,纵火者与受害人系朋友关系,因饮酒后借钱未果引起矛盾,一时冲动之下一把火将朋友的车辆烧毁。在被公安机关抓捕之前,纵火者仍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只是“出了口恶气”而已。
阿消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石家庄消防提醒
冲动是魔鬼
遇到问题要学会
平复情绪,理性应对
火焰无情,火势难控
放火害人害己
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
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请大家务必遵守法律法规
做遵纪守法好公民!
来源:石家庄消防,综合中国消防 广西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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